【SMM分析】印度光伏电池“双反”落定。0%-30%差异化税率下的中企影响分析
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下属贸易救济总局(DGTR)发布对华光伏电池片(无论是否封装成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assembled in Modules or made up into Panels)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计划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相关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DGTR最终裁决(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建议“自通报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终裁定将涉案企业分为三类:
注:
a. 同一集团内企业享受同等税率,无需再细分。
b. 若出口商通过第三方贸易公司出货,只要生产商属于上述集团,仍按集团税率执行。
c. 对非中国原产但由中国转运的货物,若不能证明非中国原产,同样适用 30 % 栏
市场预计距离印度财政部正式执行政策有1-3个月的窗口期,一旦落地,税率再度调整的可能性极低。
SMM认为该裁定将带来以下三方面的重要影响:
1. 短期提振10–11月出口,中长期压制中国电池片对印贸易
在政策正式落地前,预计将出现一个月的窗口期,印度进口商为规避未来税负,将提前备货,从而显著提振短期需求。然而,一旦税收措施生效,中国生产/出口电池片在叠加20%的BCD与30%的AD/CVD税收后,其价格将高于东南亚地区同类产品。考虑到印度市场对价格高度敏感、对效率差异容忍度较高,除去高效电池片部分,中国电池片自12月起仍将基本丧失价格竞争力。参照7-8月出口规模估算,印度约占当前出口总量的近40%,中国对印电池片月度出口量预计减少2GW。
2. 具备海外产能的电池企业将受益
印度本次反倾销政策仅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池产品,并未像美国相关法案那样限制产品中的中资成分。因此,拥有东南亚等境外产能的中企仍可继续向印度出口,并将在渠道上形成显著优势。国内损失的约5GW对印出口需求,将部分转移至东南亚、印尼等地,从而推动当地中资企业产能利用率和出货量提升。目前已布局海外产能的厂商,如中润、英发、东磁等,有望借此扩大市场份额并改善盈利水平。
3. 加速国内183电池片产能退出
目前183尺寸电池片的主要需求来自海外组件产线存量,而国内厂商已普遍转向更大尺寸产品,183在国内供给结构中的占比从3月的49%降至30%以下。对印出口的断崖式下跌将从需求端进一步挤压183产能的生存空间。叠加行业自律公约对产能升级与淘汰的要求,以及2023年前所建183产线改造成本过高的问题,预计部分183设备将向海外转移,流入印尼、土耳其、中东及非洲等地区。
其中,印尼市场虽已被美国政策锁定,对印出口量持续增长背后潜藏较大政策风险,但此类风险通常不被追求短期流动性的投机型生产商所重视。
此外,在地缘政策不断加码的背景下,本次裁定也将进一步促使中企主动推进产能全球化布局,尤其是向中东、非洲等地区转移产能,或寻求与海外厂商开展贴牌合作,以规避贸易壁垒、保持国际市场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