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分析】电池回收再利用——汽车换电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中最受关注的一点,是明确了“车电一体报废”的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这看似是技术路线的“例外”,实则揭示了换电模式在构建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绿色闭环中的独特价值。
《管理办法》的核心规定之一是: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如果报废时动力电池缺失,将认定为车辆缺失,无法正常完成报废手续。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封堵报废车辆动力电池可能通过灰色渠道流失的漏洞,加强对稀缺金属资源的管控和环境保护。
对于采用换电模式的车型,政策给予了特殊考量。换电车型的车和电池天生分离,电池的健康管理,乃至最终的环保回收,都由企业负责。用户只需正常用车,无需操心电池回收事宜。这种“例外”并非规避监管,而是因为换电模式本身就构建了更清晰、更易监管的电池流转路径。
企业需明确回收经济价值,重视新能源汽车价值链条的末端——回收利用。这揭示了一个重要趋势: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已从续航、智能化的上半场,逐渐进入补能效率、全生命周期成本及环境友好度的下半场。